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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飼料中中性洗滌纖維(NDF)的測定
              來源: | 作者:advertising-100 | 發(fā)布時間: 2023-07-11 | 204 次瀏覽 | 分享到:

              1 范圍

             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飼料中飼料中中性洗滌纖維(NDF)的測定方法。

             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單一飼料和配合飼料。

              本標準不適用于無機鹽類飼料添加劑。

              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
             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
              GB/T 6682-1992  分析實驗室用水規(guī)格和試驗方法

              GB/T 14699.1  飼料  采樣

              3 術語和定義

             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
              3.1

              中性洗滌纖維(NDF neutral detergent fiber

              用中性洗滌劑去除飼料中的脂肪、淀粉、蛋白質和糖類等成分后,殘留不溶解物質的總稱。

              4 原理

              飼料如一般飼料、牧草和粗纖維在一定溫度下,經(jīng)中性洗滌劑處理,可洗滌分解大部分細胞內容物,如脂肪、淀粉、蛋白質和糖類等,不溶解的殘渣為中性洗滌纖維(NDF),包括構成細胞壁的半纖維素、纖維素、木質素和少量硅酸鹽等雜質。

              5 儀器和設備

              5.1 植物樣品粉碎機或研體。

              5.2 試驗篩:孔徑0.42 mm40目)。

              5.3 分析天平:分度值0.0001 g

              5.4 電熱恒溫箱。

              5.5 高溫電阻爐。

              5.6 消煮器:配冷凝球600 mL 高型燒杯或配冷凝管的三角燒瓶。

              5.7 玻璃砂漏斗(G2)。

              5.8 干燥器:無水氯化鈣或變色硅膠為干燥劑。

              5.9 抽濾裝置:抽濾瓶和真空泵或水抽泵。

              5.10 100mL 量筒。

              6 試劑和溶液

              本標準所用水,一律指GB/T 6682-1992 中的三級水,化學試劑為分析純。

              6.1 十二烷基硫酸鈉。

              6.2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(EDTA 二鈉鹽)。

              6.3 四硼酸鈉(Na2B4O7·10H2O)。

              6.4 無水磷酸氫二鈉。

              6.5 乙二醇乙醚。

              6.6 正辛醇(消泡劑)。

              6.7 丙酮。

              6.8 α-高溫淀粉酶

              6.9 中性洗滌劑(3 十二烷基硫酸鈉溶液):稱取18.61 g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和6.8 g 四硼酸鈉(Na2B4O7·10H2O),放入100 mL 燒杯中,加適量蒸餾水溶解(可加熱),再加入30 g 十二烷基硫酸鈉和10 mL 乙二醇乙醚;同放入1000 mL 燒杯中,加入少量水加熱溶解后,稱取4.56 g 無水磷酸氫二鈉置于另一燒杯中,加蒸餾水加熱溶解,冷卻后將上述兩溶液轉入1000 mL 容量瓶并用水定容。此溶液pH 6.97.1 pH 值一般不用調整)。

              7 測定步驟

              7.1 樣品采集

              GB/T 14699.1進行采樣。

              7.2 樣品處理

              將采樣的樣品用四分法縮分至200 g 左右,風干或65 °C烘干,用植物粉碎機或研缽將樣品粉碎至孔徑0.42 mm試樣篩(40 目),封入樣品袋,作為試樣。

              7.3 消煮

              根據(jù)飼料中纖維的含量,精密稱取0.4g1.0 g 試樣(準確至0.0002 g)于600 mL 高型燒杯中,用量筒加入100 ml 中性洗滌劑和數(shù)滴正辛醇(如果飼料中淀粉含量高,可加0.2 mL α-高溫淀粉酶)。

              如果樣品中脂肪和色素含量 ≥10%,可先用乙醚進行脫脂后再消煮。若樣品中脂肪和色素含量 10%一般可不脫脂,在丙酮洗滌后增加乙醚洗滌2 次。

              將燒杯放在消煮器上,蓋上冷凝球,開冷卻水,快速加熱至沸消煮,并調節(jié)功率保持微沸狀態(tài),從開始沸騰計時,消煮1 h

              7.4 洗滌

              G2玻璃砂漏斗預先放在105°C烘箱中烘干至恒量,將消煮好的試樣趁熱倒入并抽濾。用熱水(90°C100°C)沖洗燒杯和剩余物,直至濾出液清澈無泡沫為止。抽干后用丙酮沖洗剩余物3次,確保剩余物與丙酮充分混合,至濾出也無色為止。

              7.5 測定

              將玻璃砂漏斗和剩余物放入105°C烘箱內烘干3h4h 至恒量,在干燥器內冷卻后稱量,再烘干30 min,冷卻,稱量,直至兩次稱量之差小于0.002 g 為恒量。

              8 結果計算

              中性洗滌纖維(NDF)的質量分數(shù)以ω 表示,數(shù)值以 計,按以下公式計算:

                  

              式中:

              m1——玻璃砂漏斗和剩余物質的總質量,單位為克g

              m2——玻璃砂漏斗總質量,單位為克(g);

              m——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
              8.2 重復性

              每試樣稱取兩個平行樣進行測定,取平均值為分析結果。

              中性洗滌纖維(NDF)含量 ≤10,允許相對偏差 ≤5;中性洗滌纖維NDF含量 10,允許相對偏差 ≤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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